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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年07月15日 00:00      浏览:

各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5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且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2、申报单位必须为潍坊市域内注册或成立、续存时间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可以独立申报。

3、申报单位必须拥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

4、申报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

5、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在研市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有到期未验收市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逾期项目抓紧结题)。对迟报、拒报科技统计资料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6、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15年潍坊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中的领域和方向。对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二、申报须知

1、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本年度将重点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建设产业创新体系。

2、申报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申报材料的内容,确保申报项目具有实施条件,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和附件真实可靠。项目初审合格率、立项率、验收率将作为下年度项目申报和立项数量的重要依据。

3、项目申报部门需统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见附件2),简单装订成册。随报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4)。项目申报书请同时上传到潍坊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20.192.179.104:30015/(因申报系统完善中,项目上传事宜另行通知)。

4、本着提高效率、严格申报条件的原则,学院申报项目限额一般不超过10个。

5、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10日

6、软科学研究计划、医疗卫生科技专项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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