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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批准我院设立9个产业教授流动岗位
2018年06月06日 04:04      浏览: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学校产业教授流动岗位的通知》(鲁教人函﹝2018﹞19号),我院提报的9个产业教授岗位获得批准,分别为纺织服装系2名,机械、信息、经管、汽车、土木、传媒、机电等系各1名。

    2018年1月31日,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字〔2018〕3号)要求,各高校开展了产业教授流动岗位设置工作,经审核汇总,全省共81所高校设置产业教授流动岗位1907个。我院科研与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提报的9个产业教授岗位均获批准,目前各相关系部正进行产业教授人员遴选与报送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教育厅鼓励支持高校设立产业教授流动岗位,从企业、科研院所等选聘一批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担任山东省高校产业教授。产业教授教须开设1门应用性(或实践性)课程(每学年不少于36课时),参与合作高校学生培养方案制订,以导师身份联合指导学生,参与合作高校学科团队建设,推动所在企业、科研院所与合作高校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高校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产业教授不在高校人员控制总量范围内,不占用高校现有岗位,高校产业教授岗位津贴不纳入高校绩效工资总量。

    产业教授岗位设立将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高职院校科研与技术服务水平,助力学院优质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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