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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研项目进行检查规定
2011年05月23日 00:00      浏览:

关于对在研项目进行检查规定

w立项后根据课题或项目进展每年须进行1-2次检查

w以项目组自查为主,每半年要填报进度检查表;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每年1月初报送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w科研科进行不定期抽查,具体见发布通知;自查可并一起进行

w须报送材料:中期报告书及其附件(阶段性成果复印件)

w中期检查报告将作为准予结题、经费决算和下年度申报计划的依据,没有认真进行的,将不予结题或申报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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