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院级教研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有关部门:
2008年我院被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是我院进行示范院校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学院在各个方面实现突破的一年,示范建设任务光荣而艰巨,责任重大。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院示范建设提供理论和实践创新指导,按照学院教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以示范院校建设为专题的教研课题立项评审活动,特提出第三批院级教研课题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希望各院系(部)及相关部门结合示范院校建设工作实际,联系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我院第三批教研立项的选题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16号文件精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我院相关专业尤其是国家示范专业及专业群的健康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上述指导思想,切实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原则及数量要求
1.选题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有研究价值。
2.国家示范专业建设部门应根据示范专业教研教改建设内容及数量的要求进行申报,确保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形成与验收,其他部门限报2-5项。特殊情况经过说明后可不受此限。
3.各职能部门应针对学院层面相关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与管理体系的创新与突破方面,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三、申报条件
所有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课题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我院示范专业负责人及建设人员。不具备高级专业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推荐。
四、课题的成果形式和研究时限
我院教研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教材等。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五、申报程序与管理
在本部门评审基础上,择优推荐,经院级评审后立项。批准立项的课题,由学院发布立项通知。课题一经立项,其申请评审书即成为具有约束力的课题协议,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研究成果的内容不能违背协议书。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部门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与管理,并对课题质量承担责任。
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六、经费资助办法
批准立项的课题有一定经费支持,具体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申报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院级教研课题选题指南》、《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教研课题申请评审书》及《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教研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1-3。申请评审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双面印制,于左侧装订。
八、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30日止。各申报部门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教研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2份原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由组织申报部门统一汇总报送)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办公室科研科。
附件:
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院级教研课题选题指南
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教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教研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研与校企合作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