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文件(鲁高工委通字【2016】22号)有关要求,学院拟组织申报2016年齐鲁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省委宣传部近期下发了《关于推进齐鲁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的通知》〔鲁宣发〔2016〕3号)(见附件1),2016年将按照"项目化"思路,从研究阐发、普及教育、实践养成、 保护传承、传播交流、转化创新等几个方面,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建设。
二、材料填报
凡申报者须填写《2016年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请所属部门于5月4日前统一将一式3份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我处。
附件:
1、关于推进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的通知
2、2016年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申报表
科研与校企合作中心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