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艺科(2016)8号)”和《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我院拟围绕“十三五”重点艺术学科建设,加强我省艺术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并组织申报该专项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教育理论、戏曲戏剧、电影影视、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管理等十个艺术教育门类,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评审方式
1、申报课题由我院统一组织申报初审、择优推荐至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
2、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针对专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三、评审机构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具体负责项目受理、专家评审、鉴定结项、成果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有关事宜
1、专项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2、申报专项课题,请填报《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4份,同时需报送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3、以上材料受理截止至2016年12月12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
报送地址:办公楼 103室
联 系 人:李爱香 高 凤
联系电话:0536-8187400
手 机:13371099779(李爱香) 13371099351(高 凤)
附件:
1、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
2、申报项目汇总表
3、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与校企合作中心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