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发挥科研对提高专业建设的引导与支撑作用,加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依据《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鲁科职院字〔2021〕121号)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科职院字〔2020〕58号)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校级课题分为科技类、社科类项目两类。旨在营造良好科研氛围,鼓励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激励创新探索。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由申报者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根据课题申报质量,拟立项科技类项目不超过30项(其中,科技创新项目不超过20项、软科学项目不超过10项)、社科类项目不超过30项(其中,党建专项不超过10项、思政专项不超过4项、辅导员专项不超过6项、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超过10项)。立项项目将给予资金支持,优秀研究课题在申报市级及以上项目时可优先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立项以科研团队项目为主,鼓励跨系部、跨专业组建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
2.提倡校企合作,鼓励学科交叉,优势互补,多领域整合开展课题研究。科技创新项目一般应有合作单位,并形成较详细分工。建议与合作单位签署合同或协议。
3.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和措施得当,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4.申报人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支持有较好科研基础、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申报,不鼓励已申请高层次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的博士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5.社科类项目中,党建专项限拥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党务工作者申报,思政专项限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辅导员专项限专职辅导员申报。
6.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一般3-8名。项目组成员专业、职称、年龄等结构合理且分工明确,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需要。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近五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2)近三年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项或验收不通过的;
(3)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
(4)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的重复性课题;
(5)主持立项同类型校级项目未结题的。
8.科技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社科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研究起始时间统一为2024年11月。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1-附件6),提报所在部门预审,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部门评审
各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预审,组织高级职称教师对项目进行指导,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项目Word版申请书和Excel版汇总表(附件7、附件8)、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学校审批立项
科技类项目由科研处组织培育、遴选,择优立项。社科类项目实行科研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评审办法,其中,党建专项由科研处与组织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思政专项由科研处与思政课教学部组织评审,辅导员专项由科研处与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由科研处组织评审。所有遴选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批准,发布立项文件。
四、结项要求
(一)科技类项目
在项目研究期内至少取得下列第1-3项中的1项业绩成果方可申请结项,其中,科技创新项目不能仅以第2项为研究成果。
1.科技创新项目获国内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完成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转化收入2万元;
2.项目主持人围绕研究内容以第一署名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或主持人围绕项目撰写的调研报告、项目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该项成果重复率高于20%的项目不予结题。
3.主持人依托该课题相关研究成果签订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万元及以上。
(二)社科类项目
在项目研究期内至少取得下列第1-3项中的1项业绩成果方可申请结项。
1.项目主持人以第一署名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篇;
2.项目主持人围绕项目撰写的调研报告、项目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该项成果重复率高于20%的项目不予结题。
3.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度达100%。
五、项目管理
1.已立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科研处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若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改,须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备案。
2.经费使用要按程序要求办理,不得挪作它用。
3.项目所属部门每半年应对立项项目进行一次阶段自查。科研处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对研究进度相差较大的,可中止资助并收回所资助经费,甚至撤消其立项资格。
4.项目研究结束,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结题验收。对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根据专家验收意见进行完善,原则上要求至少半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结题验收。
5.所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须坚守学术诚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所有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5日17:00前报送。电子版材料报送联系人办公邮箱,提交网上意识形态审核,同时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请书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份。
科技创新项目和软科学项目联系人:
梁朋娟18765997390、王志方13371099725
社科类项目联系人:
梁朋娟18765997390、杨慧慧13371099271
附件: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党的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申
报书
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5.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
6.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评审书
7.2024年度校级课题(科技创新、软科学)申报
汇总表
8.2024年度校级课题(社科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