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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年07月15日 00:00      浏览:

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网站发布的文件“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我院拟组织申报该类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科技与金融专项、海洋与渔业专项,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全面深 化改革和科技工作为重点,着重加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和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研究及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政策性研究(申 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及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项目负责人只限一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一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二项项目的申报。

3、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计划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4、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第三部分第二条的规定,对部分申报单位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或者暂停申报资格(形审通过率低于80%,或立项率为0)(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在研究期间须提交一份有针对性的、时效性较强的专题调研报告。

2、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4、重大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6年6月30日

5、填报有资项目的或自筹资金项目时,请注意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二者角度不一。填报时,可视填报情况咨询我处。

其他特别说明详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学院)审核,主管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地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有关申请书、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6,或点击页面左边省软科学计划申报(一般或重点、重大项目等),在“相关下载”栏下载,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

3、申报人账号由我处负责建立,初次申请者(已申请者不用填报)先填好“导入申报者模板.xls”(附件7),于6月3日前发我处李爱香,以便将您创建为申报人。

五、其他事项

1、书面材料一律为A4幅面,正反面打印(封面与填表说明可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包括: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和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一式3份,随报电子版的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申请书首页必须有项目编号。

2、请申报人于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待主管部门推荐后(由我处反馈申报部门推荐情况)下载申请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书面材料报送日期以我处通知为准,最迟不超过6月16日上午十点。

3、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未通过网上申报、推荐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5、项目申报部门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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